论网红作为“新型企业主”———对数字资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分析
DOI:
https://doi.org/10.1234/kb0sr838关键词:
网红, 企业主, 数字资本主义, 马克思主义, 剥削摘要
数字资本主义的新形态并没有逃离马克思主义的论域而成为一个免受批判的“美丽新世界”,相反,它更深入地走进了马克思主义的论域。通过揭示数字资本主义下的网红经济与马克思《资本论》中“企业主理论”的同构性,可以发现,网红正是作为一种“新型企业主”,一方面参与数字平台对他人的剥削,另一方面自己也受到这种剥削,并且对这种剥削的存在浑然不觉。更进一步,网红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受到的剥削比在传统资本主义时代受到的剥削更广泛、更隐蔽。这启示我们:在数字资本主义新时代要与时俱进地发挥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功能,戳破数字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神话,避免落入历史的陷阱。
学科分类号
F49
基金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思想的历史性质与当代价值研究”(项目批准号:20JJD70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